法律资讯

热门推荐

联系我们

联系人:黄律师

手机:15328015338

电话:15328015338

邮箱:tiebanji@qq.com

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府城大道中段88号中航城市广场A区1906

依法办事

责任事故律师?高空坠物的责任要如何划分

作者:懂法网 发布时间:2023-01-17 18:16:25

【导语】成都懂法网解答“责任事故律师?高空坠物的责任要如何划分”的问题,不懂法律就找“懂法网”,责任事故律师?高空坠物的责任要如何划分的正文如下:

轿车撞到电动车了伤人了怎样赔偿?

汽车撞了电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受伤的,要认定事故责任,由责任人购买的保险公司在限额内赔偿,超出赔偿的,超出部分由责任人赔偿。看事故造成的伤害程度,一般情况下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

成都法律援助律师找成都懂法网

退一赔三的法律依据是啥

退一赔三的法律依据是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存在虚假宣传等欺诈消费者的行为时,消费者因该行为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支付费用的,经营者应当退还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并按照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

高空坠物的责任要如何划分
免费法律咨询就上成都懂法网
建筑物抛掷物、坠落物造成他人损害的事件时有发生,造成的损害后果往往比较严重。 毋庸置疑,具体侵权人就在建筑物使用人范围内,但是,很多高空抛物、坠物案中在客观上无法查明究竟是谁实施的侵权行为,即因果关系证明出现了困境,如果在此情形上让受害人自担损害后果的话,这不仅对受害人不公平,也会纵容侵权行为,而令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进行赔偿同样令其无法接受,毕竟具体侵权人以外的建筑物使用人客观上没有实施加害行为。 因此,法律规定了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对受害人给予补偿,

成都法律援助律师找成都懂法网

即由楼上的人全体平均补偿给受害人,这个楼上的人不限于业主,他可能是承租人、还可能是侵权行为发生时的临时使用人。以补偿的方式填补受害人的损害,既保护了受害人的合法权益,同时也使建筑物使用人在心理上更容易接受,有利于缓和矛盾,解决纠纷。同时,法律还规定了建筑物使用人可以通过举证证明损害后果与自己不存在因果关系,排除因果关系来证明自己的清白、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从而免除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五十三条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

高空抛物处罚方式是什么

高空抛物处罚如下:1、高空抛物没有伤人不承担债权的责任,但这种行为也是属于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可以报警处理的。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

【总结】关于“责任事故律师?高空坠物的责任要如何划分”还有不懂的找“懂法网”在线客服沟通,读懂“高空坠物的责任要如何划分,在线法律咨询,快速找律师”关注我们 https://www.cchxhl.com/

相关标签:

法律资讯

相关法律

在线客服
联系方式

热线电话

15328015338

上班时间

周一到周五

公司电话

15328015338

二维码
线